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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2022-04-15 16:44:18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22年3月28日,内江市东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主持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书面听取了关于全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内江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对有关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颁发任命书。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松、吴大有、郑明全、刘敏,委员王彦斌、卢宣华、冯立国、兰荣伟、成大海、任春、向本友、刘玉文、刘永生、刘淑彬、刘懿、李扬、李永田、李明炎、李泽华、李燕霞、肖勇、邱金光、罗华、罗鸿、郑常伟、胡毅、钟家英、黄浩林、曾庆华、谢元忠、黎皓、黎德强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关娜娜、张兵因事因病请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胡浩,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官俊,区人民法院院长熊卫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凌德宪,区政府办、区司法局、东兴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