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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充实东兴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 20:57:53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经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1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拟调整充实区八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辖区内各党群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国有及民营企业等。

(二)内东人委办〔202143号文件已明确的区八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专家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遵守宪法,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熟悉预算法、监督法、审计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等法律法规,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财政预算改革、东兴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预算管理情况等有一定的了解。

(三)具有高度责任心,恪守职业道德,能公平、公正、客观、科学严谨地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秘密,热心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专家原则上应具有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建筑工程类、计算机及信息化类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行业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在社会团体、行政事业单位、国企等单位有三年以上会计、审计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相关职称。

三、专家主要职责

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审查监督等工作,参加相关活动:

(一)协助开展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审查;

(二)协助开展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债务管理等跟踪监督;

(三)协助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跟踪调研和督办;

(四)协助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等方面的专题调研;

(五)协助开展相关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

(六)应邀参与相关课题研究等;

(七)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相关培训、会议等;

(八)协助开展预算审查监督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专家待遇

按《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执行。

五、有关事项

(一)区八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专家库经调整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文件形式通知各有关单位。

(二)请各部门(单位)于2024520日前将《推荐表》报送至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同时报送被推荐人员身份、学历、职称等相关证件复印件。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推荐表及相关资料。

联系人:刘毅,电话:13541509495,罗鸿,电话:13981443552

附件: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专家推荐表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28


附件1

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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