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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1-20 11:39:26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确定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名额的决定

 

20181030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和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决定将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确定为123名。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