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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9 17:23:02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第一阶段

时间:2017928日上午8:30召开。

地点:区人大常委会议室(综合办公大楼六楼)。

2.第二阶段

时间:2017928日下午2:30召开。

地点:区工商局五楼会议室。

3.第三阶段

时间:2017928日下午5:00召开。

地点:区人大常委会议室(综合办公大楼六楼)。

二、会议拟定议程

1.听取和审查区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6年区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6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业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小青龙河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的报告;

5.专题询问区政府关于小青龙河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6.其他事项。

三、参会人员

1.全程参会人员

出席人员: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列席人员: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副区长),区政府办主任(或副主任),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田家、椑木、椑南、新店四乡(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科级领导干部。

2.第一阶段会议参会人员

列席人员: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邀请人员:区政协领导。

3.第二阶段会议参会人员

参加人员: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经科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林局、区商务局、区文广体新局、区卫计局、区食药监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治理办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邀请人员:省、市、区部分人大代表,个别群众代表。

4.第三阶段会议参会人员

列席人员: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邀请人员:区政协领导。

四、其他事项

1.请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阅读《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征集东兴区小青龙河黑臭水体治理情况专题询问问题的函》,仔细填写《东兴区小青龙河黑臭水体治理情况专题询问问题推荐表》,并按时限报送。

2.请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准备好会议相关材料,并打印55份(含电子文档)于2017925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赵明,电话:2252252

3.请参会人员着正装:白色上衣、深色下装。

4.请区委宣传部安排采访报道,安排专人对第二阶段会议进行全程录像。

附件: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征集东兴区小青龙河黑臭水体治理情况专题询问问题的函

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919


附件:

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征集东兴区小青龙河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专题询问问题的函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东兴区小青龙河黑臭水体治理情况专题询问将于9月底开展。请您就专题询问拟提问题提出推荐意见。

请于2017921日前将推荐表反馈给区人大建环工委。

联 系 人:刘永生

联系电话:18080228666

QQ 邮 箱:254281132@qq.com

附件:东兴区小青龙河黑臭水体治理情况专题询问问题推荐表

                        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8

附件:

东兴区小青龙河黑臭水体治理情况专题询问问题推荐表

序号

拟提问题

是否本人现场提问

                                       推荐人: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