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区人大常委会议室(综合办公大楼六楼)。
二、会议拟定议程
1.通过《关于补选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
2.通过《关于召开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三、参会人员
1.出席: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2.列席: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区政府办主任(或副主任),柳桥、永兴、高梁、石子四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科级领导干部。
3.邀请区政协领导参加。
四、其他事项
1.请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准备好会议相关材料,并打印55份(含电子文档)于
2.请参会人员着正装。
3.请区委宣传部安排采访报道。
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