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9月18日上午9:00召开。
地点:区人大常委会议室(综合办公大楼六楼)。
二、会议拟定议程
1.对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进行工作评议;
2.人事任免。
三、参会人员
1.出席: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2.列席: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区政府办主任(或副主任),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富溪、双才、双桥、三烈四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科级领导干部。
3.邀请区政协领导参加。
四、其他事项
1. 请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于2017年9月14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区级相关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准备好会议相关材料,并打印55份(含电子文档)于2017年9月14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赵明,电话:2252252。
2. 请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参会人员着制式服装;其余参会人员着正装:白色上衣、深色下装。
3.请区委宣传部安排采访报道。
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