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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四次会议对区政府《关于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09 09:56:51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扶贫移民局局长冯立国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五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组织保障、谋划攻坚、对标扶贫、创新改革、动态调整、督查评估等方面工作稳步推进,卓有成效,全力确保了脱贫攻坚首战获胜。针对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的情况,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的指标要求,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使全区上下脱贫攻坚步调更加一致,决心和信心更加坚定。

二、进一步强化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区农建规委会这一平台和载体,着力整合全区涉农(特别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区级相关部门对村级阵地建设、惠农等资金及项目,重点集中打捆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尽早下达目标任务,使乡镇、村资金早知道、项目早明确、措施早制定、工作早推进。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压实各级“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尽量解决扶贫移民机构人员偏少、资金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充分调动全体干部、各部门主动融入、协作配合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使全区上下同念一本经、同唱一台戏。

  四、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结合“十三五”农业产业规划,

做好贫困村的产业布局,大力支持扶持农民专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民股东化、产业发展多元化的模式,为贫困群众和村集体寻求出一条持续增收的路子。

区人民政府应在2017年元月底前将上述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