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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二次会议对内江市东兴区人社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09 09:55:39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评议方案的要求,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评议了区人社局局长刘强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1年换届以来,区人社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秉承“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规范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全区的人社工作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自身建设、基础设施、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积极争取编制,合理配备干部,加大对人社系统干部队伍培训;建立健全干部激励惩戒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对二级局管理和指导;加强乡镇(街道)劳保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劳保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并建立督办落实机制,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管理制度,确保有制度可依,执行制度必严,违反制度必究。

二、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

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改善区人社局及其各二级局的办公环境,努力实现区人社局及其二级局集中办公,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场所,落实专职管理人员,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创新就业机制,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建立专项基金监管机制,保障各专项基金安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制定好拖欠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逐年分批次将所拖欠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入库。

四、进一步强化人力资源管理

建立健全干部培训机制,加强全区公务员、事业干部培训力度;严格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制度,确保考录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健全人才引进、人才激励机制。

区人社局应根据评议意见,切实制定整改方案,尽快实施整改,1028日前制定切实整改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于11月底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