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内江市东兴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官楚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1-10月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上一篇: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余梅辞职的决定
下一篇: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内江市东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