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内江市东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区长余梅的提请,决定任命:
刘涛为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颜桥峰为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俊英的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罗波的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根据内江市东兴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官俊的提请,任命:
刘志鹏为内江市东兴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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