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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熊卫纲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3-20 09:19:56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熊卫纲为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0122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内江市东兴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四次主任会议的提请,内江市东兴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熊卫纲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