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迟召开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推迟召开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2月6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授权常委会第一百零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为落实四川省启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推迟原定于2020年2月18日—21日在东兴城区召开的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具体召开时间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决定,按照程序发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