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金平等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金平等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根据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区长康厚林的提请,2019年12月16日内江市东兴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金平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太平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华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黄建华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信访局局长;
刘 毅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决定免去:
邓安德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尤其祥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刘昌志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王 华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陈兴华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