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毛战英、张蕴等十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区人民法院:
根据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院长黄成兵的提请,内江市东兴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毛战英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 蕴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童永胜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曾幸刚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文君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 华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曾激扬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 飞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姚俊峰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黄川江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喻 丽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马新玲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毛战英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 蕴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童永胜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曾幸刚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刘望强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杨文君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刘 华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职务;
曾激扬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 飞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姚俊峰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黄川江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喻 丽同志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