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峰、林海亮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根据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区长康厚林的提请,内江市东兴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峰同志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一年)。
决定免去:
林海亮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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