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号
东兴街道选区选出的海斌代表辞去区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于2019年4月29日被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接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海斌的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现予公告。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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