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召开2017年工作评议动员会
8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在机关6楼常委会议室,召开2017年工作评议动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代金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履秀、董建、向顺芳,区政府副区长涂晓宇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府办负责人及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罗代金主任对2017年工作评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评议的对象、主要内容、步骤和时间等安排。罗代金主任指出: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群众通过人大常委会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开展工作评议,对于改进“一府两院”工作、转变部门作风、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确保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罗代金主任要求:评议组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工作评议与区委中心工作的关系,通过工作评议,更好地推动区委决策和人大决议、决定的落实;评议组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区人大常委会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做到监督有力、支持有效;评议组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工作评议与被评议单位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被评议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虚心接受评议,把评议作为提高行政水平、改进自身工作、加强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契机和动力。
罗代金主任强调:整个评议工作经费由人大专项经费支出。被评议单位不准安排任何形式的吃请;评议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不准参与被评议单位的吃请,不能接受被评议单位的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谁安排谁担责,谁接受追究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