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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乡镇人大履职实践
发布时间:2017-08-07 16:01:00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党的十八大为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央、省委和市委相继出台有关意见,对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 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新常态、新发展,2016年以来,东兴区中山镇人大主席团与时俱进,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狠抓落实,为促进中山镇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幸福美丽中山,推进中山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找准定位,确保人大工作落实落地

人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权行使涵盖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只有找准定位,才能使乡镇人大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找准核心定位。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中山镇人大主席团始终坚持镇党委的领导,自觉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地位,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行权的全过程。严格落实镇人大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凡是在开展重点工作、举行重要活动、决定重大事项前,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始终与党委思想同心、政治同向、行动同步。镇党委也加强了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部署,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20171月以来召开专题研究人大工作会议3次,书面批复了镇人大主席团年初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议题、主席团调研视察活动课题等请示,及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难题,全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职,保证了镇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找准职责定位。乡镇人大主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践行者,从某种程度上讲,乡镇人大工作能否有所作为,关键在人大主席。中山镇自2016年换届以来,镇人大主席实行专职,明确其职责,不再分管政府工作,真正解决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避免了“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作为专职镇人大主席,高度重视对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修订后的《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并将其作为今年二季度主席团工作的重要议题,组织有关人员专题学习。同时,专门就2017年召开两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书面请示镇党委,并经镇党委同意后组织实施,确保有关精神落实到位。

突出重点,务求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镇人大主席团坚持把党委的发展思路、工作目标作为人大工作的切入点,从实际出发,紧扣中山镇改革发展稳定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推动政府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注重支持与监督并举。镇人大主席团坚持监督出实效、参与不越权的原则,依法对镇政府开展工作监督。2016年以来,镇人大主席团专门听取和审议镇政府及部门工作汇报7次,依法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3次,作出决议9项,听取镇政府专项工作报告6项,组织宪法宣誓3次,开展集体视察5次、专题调研4次。对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要求镇政府予以解决,并强化跟踪监督,督促政府落实整改。二是强化法律监督。镇人大主席团切实发挥权力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专题听取镇中心校、中心卫生院、信用社、派出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的工作情况汇报,帮助部门找不足、提要求,督促部门改进工作,推进中山镇依法治理进程。结合区、镇人大代表和镇政府、镇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以开培训大会、院坝会、社员代表大会等形式,重点开展《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法规宣传贯彻,增强了广大村(居)民和干部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三是搞好换届选举监督。在2017年中山镇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大主席团主动作为,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强化相关选举法规的宣传贯彻,加强对村选举委员会和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及程序的培训,确保了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狠抓载体,促进人大代表作用发挥

镇人大主席团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搭建平台,狠抓载体,促进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一是坚持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制度,定期向代表通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主席团工作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分工责任制,指导代表小组依法开展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增强代表小组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二是开展人大代表助力行动。按照省、市、区人大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的要求,镇人大主席团围绕全镇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1名人大代表至少联系1户贫困户,镇人大主席定点帮扶1个贫困村,开展人大代表脱贫攻坚专题调研视察、履职监督、扶贫带头示范等九项行动,凝聚代表合力、发扬“敢挺、苦干、实拼”精神,为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健全“责任、管控、激励和考评”四项机制,健全责任机制,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人大主席为副组长、主席团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形成党委领导亲自抓,人大主席具体抓,主席团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健全管控机制,推行痕迹管理;健全激励机制,对涌现出的镇人大代表张利等先进典型、先进个人及时宣传报道,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健全考评机制,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人大代表帮扶台帐,将人大代表脱贫攻坚纳入代表述职测评和代表履职情况考核,作为代表连任的重要考察条件,防止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目前,区、镇人大代表与贫困户结对子57名,向贫困户捐款11750元,捐物(折价)3450元,为贫困村(陈湾村)协调社会资金52万,协调财政资金7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高效节水农业建设资金)800万元。三是丰富代表活动载体。组织区、镇人大代表每年开展视察调研不少于2次,引导代表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组织代表参与市、区部门党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使代表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开展区、镇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1名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3名以上,1名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1名以上,每月开展联系走访群众工作不少于1天。同时,将区、镇人大代表及主席团视察调研活动经费纳入年度财政单独预算,确保人大代表活动正常开展。

强化素质,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自身建设,是依法履行职权的基础和保证。中山镇人大主席团坚持以思想作风建设为基础,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主席团会前学法制度,有效提升了主席团成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镇人大主席团强化主体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健全有关制度和组织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人大代表观看《镜鉴》、《警钟》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抵御不良风气的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换届后,及时修订和完善了《中山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办法》、《中山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中山镇人大主席团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设、批评和意见的办法》、《中山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中山镇主席团信访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使镇人大工作更趋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促进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提高。三是加强履职培训。人大工作主体是代表、工作开展靠代表、工作水平看代表、工作活动在代表,代表的素质、履职能力直接影响全镇整体人大工作。为此,镇人大主席团把代表履职培训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换届以来,对全镇的区、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培训了2次,组织本镇的区人大代表到区人大培训2次。主要加强了对宪法、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代表法、《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法规的学习,使代表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权利、义务、责任,进一步提高了代表责任意识、履职意识,进一步提高了代表自身的法律水平、工作能力,提升了镇人大主席团履职能力水平。

 中山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内江市东兴区中山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关于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省人大常委会修改后的《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