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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2017-07-28 09:45:43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十次会议

2017 727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代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内江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三个报告,并进行了满意的测评。

会议还通过了相关工作办法(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履秀、林安金、向顺芳,委员丁禄军、  马万银、王永红、王进国、王彦斌、王德华、邓  友、任  春、刘  敏、刘玉文、刘淑彬、江传东、李成良、李泽华、肖坤秀、张  萍、陈思垠、罗世文、罗怀明、罗晶鑫、周先贵、袁  斌、海  斌、黄善兵、曹  萍、曾正威、赖宗良、樊齐刚、熊朝凯、魏学军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建,委员王永红、曾正威因事请假。区政府副区长林海亮,区法院院长黄成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前锋,区政府办负责人,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杨家、小河口、郭北、中山四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科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满意度测评统计票

                   测评意见

工作报告名称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弃权

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发改局)

23

9

0

0

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财政局)

24

7

1

0

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区法院)

25

7

0

0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17 727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委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区长徐炼英的提请,2017 727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免去:

刘勇军担任的内江市东兴区经济和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