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欢迎您的访问! 网站首页|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2017-06-09 09:42:49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九次会议

2017525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代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内江市都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关于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四个报告,并进行了满意的测评。

会议还通过了相关决议(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  建、林安金、向顺芳,委员丁禄军、  马万银、王永红、王进国、王彦斌、王德华、任  春、刘  敏、刘玉文、刘淑彬、江传东、李成良、李泽华、肖坤秀、张  萍、陈思垠、罗世文、罗怀明、罗晶鑫、周先贵、袁  斌、海  斌、黄善兵、曹  萍、曾正威、赖宗良、樊齐刚、熊朝凯、魏学军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履秀,委员邓  友因事请假。区政府副区长封  武,区法院院长黄成兵,区检察院检察长裴运华,区政府办主要负责人,永福、大治、苏家、顺河四乡(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科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7525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通过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尚法守法社会氛围,为建设幸福美丽东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东兴区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东兴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要通过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二、广泛学习宣传。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宪执政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主动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学习宣传与服务脱贫攻坚、绿色发展、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反腐倡廉、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推进东兴“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突出工作重点。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法治档案、学法述法等制度,全面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把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着力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健全企事业单位学法用法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维护权利、履行义务,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健全乡村(社区)干部集中学法制度,积极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大力培养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

四、筑牢基层基础。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寺观教堂的“法律七进”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法律七进示范点,充分发挥其示范标杆作用。坚持“贴近案例、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针对每一及不同群体编印以案说法、字画结合的,群众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普法读本、宣传折页、口袋书等各类读物,确保每一都有法治宣传资料,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效果。将推进法律七进作为做好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推进步骤和具体措施,切实发挥法律七进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充分整合各单位的力量,确保法律七进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五、弘扬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大千文化”“甜城文化”相融合,形成浓郁特色的东兴法治文化。打造法治文化教育品牌,鼓励、支持各类文化团体和个人参与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和推广,创作地方特色突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节目,积极开展法治文艺巡演、法制电影城乡行等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作品的需求。区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着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城乡规划设计,包括各类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社会公共场所,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的室内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如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街区、景观等法治文化阵地。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法庭、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等所属法治文化阵地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和特定群体开放,大力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引导、督促、推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营造全民普法的浓厚氛围。健全全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表扬制度。

六、抓好示范创建。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以法治示范乡镇(街道)、依法治村(社区)、和谐寺观教堂、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国有企业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八大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助推依法治区工作的落实,夯实法治东兴建设基础,着重社会公序良俗,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七、健全工作机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司法、执法和普法的有机融合。落实传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通过公民有序参与,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建立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面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制度,编发以案释法普法读本。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和媒体平台,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的普法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八、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加快法治东兴建设进程。

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满意度测评统计票

                   测评意见

工作报告名称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弃权

关于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财政局)

23

7

2

0

                                 2017525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7525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委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裴运华的提名,2017525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任命:

杨翼擎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国君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曾建平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聪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源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彦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程从良同志担任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