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发强带队到东兴区对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4月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发强带队,副主任秦金保、秘书长周智勇、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移民局局长曾红军、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和个别市人大代表组成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东兴区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代金、区委副书记韩双林、区人大副主任向顺芳、区政府副区长林海亮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别深入到郭北镇亢家村、红岩村和顺河镇凤兴村、骑龙村,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贫困户、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东兴区贯彻《条例》情况进行了解。
在工作汇报会上,韩双林副书记代表东兴区向执法检查组汇报了东兴区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情况。检查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智勇、农工委主任李扬、研究室主任伍国亮对东兴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作了发言。李发强主任在听取工作汇报和发言后作总结讲话,他充分肯定了东兴区在宣传贯彻《条例》、推进脱贫攻坚等工作的成效,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东兴区在实现良好开局的情况下,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和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定信心做好脱贫攻坚这个“头等大事”,确保2017年全面完成脱贫目标任务;二是希望东兴区人大要针对《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调研、分析,总结好经验、提出好建议,为完善《条例》提供建议,为以法制保障脱贫攻坚奠定坚实基础。
市政府副市长田文平参加了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