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八次会议
2017年3月2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代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关于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万亩蚕桑示范园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审查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三个报告,并进行了满意的测评。
会议还通过了相关决议、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 建、林安金,委员丁禄军、马万银、王永红、王进国、王彦斌、王德华、任 春、刘玉文、刘淑彬、江传东、李成良、李泽华、陈思垠、罗世文、罗怀明、罗晶鑫、周先贵、袁 斌、海 斌、黄善兵、曹 萍、曾正威、赖宗良、樊齐刚、熊朝凯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履秀、向顺芳,委员邓 友、刘 敏、肖坤秀、张 萍、魏学军因事请假。区政府副区长封 武,区法院院长黄成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蒲世龙,区政府办主要负责人,永兴、高梁、石子、平坦四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科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17年3月2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委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对区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满意度测评统计票
测评意见 工作报告名称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弃权 |
区政府关于东兴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文广体新局) |
20 |
8 |
0 |
0 |
区政府万亩蚕桑示范园区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区蚕桑局) |
22 |
5 |
0 |
1 |
2017年3月24日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7年3月2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委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黄成兵提名,任命:
张 蕴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曾幸刚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韩 华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刘 华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
杨文君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刘 坚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顺河人民法庭庭长;
郑伯秋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椑木人民法庭庭长;
刘友良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白合人民法庭庭长;
郭启军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田家人民法院庭长;
刘 皓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双才人民法庭庭长;
曾激扬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喻 丽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
黄川江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廖一鸣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唐泽亮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张 蕴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曾幸刚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韩 华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
杨文君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 坚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郭北人民法庭副庭长;
郭启军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顺河人民法庭副庭长;
刘 皓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胜利人民法院副庭长;
黄太平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顺河人民法庭庭长;
何 刚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胡 康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田家人民法庭副庭长;
唐统金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白合人民法庭庭长;
郭卫红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锦春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椑木人民法庭副庭长。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接受辞职名单
2017年3月2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委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勇军本人申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决定接受:
刘勇军辞去内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接受辞职名单
2017年3月2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委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勇军本人申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决定接受:
刘勇军辞去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