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8:30。
地点:区人大常委会议室(综合办公大楼六楼)。
二、会议拟定议程
1、听取和审查区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投资与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被评议单位整改情况的报告;
6、其他事项。
三、参会人员
1、出席: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2、列席:区政府区长(或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扶贫移民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科级领导干部,富溪镇、双才镇、同福镇、三烈镇人大主席。
3、邀请区政协领导参加。
请区级相关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准备好会议相关材料,并打印55份(含电子文档)于2016年11月28日12:00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请区委宣传部安排采访报道。
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