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泽清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区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小组评议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应急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作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于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区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应急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工作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2024年区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半年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有关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颁发任命书。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大有、郑明全、刘敏、王俊英,委员王彦斌、冯立国、兰荣伟、成大海、任春、向本友、刘敏(组织部)、刘玉文、刘淑彬、刘永生、刘懿、关娜娜、李永田、李扬、李明炎、李泽华、赵明、肖勇、邱金光、张兵、罗华、郑常伟、钟家英、胡毅、黄浩林、曾庆华、谢元忠、黎皓、黎德强出席会议。委员罗鸿因事因病请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恒,区人民法院院长苏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凌德宪,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启文,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主任、永兴镇、平坦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1名公民旁听本次常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