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泽清主持会议。
会前,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会议书面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第十七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和审议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法院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区人民法院关于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有关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颁发任命书。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大有、郑明全、刘敏、王俊英,委员王彦斌、冯立国、兰荣伟、成大海、任春、向本友、刘玉文、刘懿、关娜娜、李永田、李扬、李明炎、李泽华、赵明、肖勇、邱金光、张兵、罗华、罗鸿、郑常伟、胡毅、钟家英、黄浩林、曾庆华、谢元忠、黎德强出席会议。委员刘永生、刘敏(组织部)、刘淑彬、黎皓因事因病请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可为,区人民法院院长苏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凌德宪,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启文,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主任,部分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1名公民旁听本次常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