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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12-29 17:58:22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21年12月29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内江市东兴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王俊英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该报告,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595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39434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2651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