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内江市东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主持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内江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协内江市八届一次会议精神、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四十九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内江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医疗费欠缴情况的报告><关于东兴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调整内江市东兴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预算调整草案的审查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调整内江市东兴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1-10月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内江市东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对有关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有关决议和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松、吴大有、郑明全、刘敏,委员王彦斌、冯立国、兰荣伟、成大海、任春、向本友、刘玉文、刘永生、刘淑彬、刘懿、关娜娜、李扬、李永田、李明炎、李泽华、李燕霞、肖勇、邱金光、张兵、罗华、罗鸿、郑常伟、胡毅、钟家英、黄浩林、曾庆华、谢元忠、黎皓、黎德强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卢宣华因事因病请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梁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启文,区人民法院院长熊卫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凌德宪,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东兴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发改局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主任、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