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公报
2021年3月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主持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内江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初审意见(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还听取了拟任命干部作的任职打算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初审意见,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决定提交区七届人大八次会议审查。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安金、向顺芳、徐松,委员丁禄军、王进国、王彦斌、王德华、邓友、卢宣华、任春、刘敏、刘玉文、刘淑彬、李永田、李泽华、肖坤秀、张萍、陈思垠、罗世文、罗怀明、罗晶鑫、周先贵、袁斌、黄善兵、曹萍、曾正威、赖宗良、熊朝凯、樊齐刚、黎英出席会议,委员魏学军因事因病请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梁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启文,区人民法院院长熊卫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凌德宪,区政府办、区财政局负责人,杨家镇、椑木镇人大主席,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科级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