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6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主持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区委七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内江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四十二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9年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草案)》起草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封武免职的议案。
会议同意上述有关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安金、向顺芳、徐松,委员丁禄军、王进国、王彦斌、王德华、邓友、任春、卢宣华、刘敏、刘玉文、刘淑彬、李永田、李成良、李泽华、肖坤秀、张萍、陈思垠、罗怀明、罗晶鑫、袁斌、曹萍、曾正威、赖宗良、熊朝凯、樊齐刚、熊朝凯、魏学军黎英出席会议,委员马万银、罗世文、周先贵、黄善兵因事因病请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梁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启文,区人民法院院长熊卫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凌德宪,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负责人,郭北镇、白合镇人大主席,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科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还邀请了区政协副主席刘履秀列席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