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月22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21日在东兴城区召开,正式会期3天半。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内江市东兴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内江市东兴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区本级预算;听取和审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