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相关审议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履秀、林安金、向顺芳,委员丁禄军、马万银、王进国、王彦斌、王德华、邓 友、任 春、刘 敏、刘玉文、刘淑彬、江传东、李成良、李泽华、肖坤秀、张 萍、陈思垠、罗晶鑫、罗世文、罗怀明、周先贵、袁 斌、曹 萍、曾正威、赖宗良、黄善兵、熊朝凯、樊齐刚、魏学军出席会议,副主任董建因事因病请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可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黄成兵,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凌德宪,区政府办、区民政局负责人,平坦、大治、苏家、顺河四乡(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科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
关于《内江市东兴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改革方案》的报告
2019年11月13日在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可为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请予审查并批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一干多支”发展战略,不断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着力促进东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安排,经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制定了《内江市东兴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
一、总体设置情况
内江市东兴区现设置乡镇(街道)29个(含托管内江高新区的高桥街道、胜利街道),其中:乡4个、镇20个、街道5个。此次区划调整减少10个,减幅34.5%。拟设置乡镇(街道)19个,其中:镇14个、街道5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撤销大治乡,将大治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高梁镇管辖,高梁镇人民政府驻正街32号(原高梁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撤销三烈镇,将三烈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双才镇管辖,双才镇人民政府驻双才路96号(原双才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撤销太安乡、柳桥镇、同福镇,将太安乡、柳桥镇、同福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田家镇管辖,田家镇人民政府驻老街71号(原田家镇人民政府驻地)。
(四)撤销新店乡,将新店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双桥镇管辖,双桥镇人民政府驻农民街37号(原双桥镇人民政府驻地)。
(五)撤销苏家乡,将苏家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合镇管辖,白合镇人民政府驻正街16号(原白合镇人民政府驻地)。
(六)撤销中山镇、椑南镇、小河口镇,将中山镇、椑南镇、小河口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椑木镇管辖。椑木镇人民政府驻马道子一路66号(原椑木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其余乡镇(街道)建制不变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会议认为,《改革方案》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区域发展和行政区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了党和国家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政方针,落实了省、市、区委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决策部署。
会议认为,《改革方案》对椑木镇等16个乡镇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撤并的乡镇地域相邻、交通便利、产业特色相近;调整后的6个镇区位条件和场镇基础设施较好,辐射带动力强,有利于以区域发展布局统筹交通、产业、生态和公共服务等生产力布局,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利于构架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有利于引导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
会议同意区人民政府依法按程序报批《内江市东兴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四十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