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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2018-12-14 14:54:35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20181030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代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二十二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内江长江农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东兴区2018年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七个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通过了相关决议、决定。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履秀、董  建、林安金、向顺芳,委员丁禄军、马万银、王永红、王进国、王彦斌、邓  友、任  春、刘玉文、江传东、李成良、李泽华、肖坤秀、张  萍、陈思垠、罗世文、罗怀明、周先贵、袁  斌、海  斌、黄善兵、曹  萍、曾正威、赖宗良、熊朝凯、樊齐刚、魏学军出席会议,委员王德华、刘  敏、刘淑彬、罗晶鑫因事因病请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封武,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启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启,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蒲世龙,区政府办、内江长江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区扶贫移民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负责人,区质监局全体班子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柳桥、永兴、高梁、石子四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科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统计表

 

                   测评意见

工作报告名称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弃权

关于内江长江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内江长江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

19

10

2

0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报告

(区质监局)

22

9

0

0

                              

20181030

 

 

 

 

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内江市东兴区2018年财政

预算调整草案的决议

 

 

20181030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徐松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批准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确定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名额的决定

 

20181030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内江市东兴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和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决定将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确定为12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