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上午8:30召开。
地点:区人大常委会议室(综合办公大楼六楼)。
二、会议拟定议程
1.听取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的情况报告(书面);
2.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书面);
3.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书面);
4.听取和审查区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
7.人事任免;
8.补选内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9.其他事项。
三、参会人员
1.出席: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2.列席: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区政府办主任(或副主任),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同福、郭北、中山、太安四乡(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科级领导干部。
3.邀请区政协领导参加。
四、其他事项
1.请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准备好会议相关材料,并打印55份(含电子文档)于2017年11月28日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赵明,电话:2252252。
2.请参会人员着正装。
3.请区委宣传部安排采访报道。
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