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8:30召开,会期一天。
地点:区人大常委会议室(综合办公大楼六楼)。
二、会议拟定议程
1.听取《关于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5.人事任免;
6.其他事项。
三、参会人员
1.出席: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2.列席:区政府区长(或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杨家、小河口、郭北、中山四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科级领导干部。
3.邀请区政协领导参加。
四、其他事项
1.请有关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准备好会议相关材料,并打印55份(含电子文档)于2017年7月25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赵明,电话:2252252。
2.请区委宣传部安排采访报道。
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