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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2 16:52:46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7727日上午8:30召开,会期一天。

地点:区人大常委会议室(综合办公大楼六楼)。

二、会议拟定议程

1.听取关于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5.人事任免;

6.其他事项。

三、参会人员

1.出席: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2.列席:区政府区长(或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杨家、小河口、郭北、中山四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科级领导干部。

3.邀请区政协领导参加。

四、其他事项

1.请有关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准备好会议相关材料,并打印55份(含电子文档)于2017725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赵明,电话:2252252

2.请区委宣传部安排采访报道。

 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