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日程、选举办法及有关建议名单(草案),审查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履秀、董 建、林安金、向顺芳,委
员丁禄军、王永红、王进国、王彦斌、王德华、邓 友、任 春、刘 敏、刘玉文、刘淑彬、江传东、李成良、李泽华、张 萍、陈思垠、罗世文、罗晶鑫、袁 斌、海 斌、黄善兵、曹 萍、曾正威、赖宗良、樊齐刚、熊朝凯、魏学军出席会议,委员马万银、肖坤秀、罗怀明、周先贵因事请假。区政府副区长封 武,区法院院长黄成兵,区检察院检察长裴运华,区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科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议 程
(草 案)
2017年2月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内江市东兴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内江市东兴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区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内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日 程(草案)
2017年2月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
2 月 7 日 |
下午 |
2:30 |
各代表报到。 |
各代表团讨论点 |
列席、邀请人员报到。 |
内江国际会议中心底楼大厅 |
|||
3:00 |
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
内江国际会议中心 八楼迎宾厅 |
||
3:30 |
各代表团会议。推选团长、副团长,传达召集人会议精神,讨论会议议程草案、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召开中共党员会议,推选临时党支部负责人。 |
各代表团讨论点 |
||
4:00 |
会前学习:观看《警钟》。 |
内江国际会议中心五楼汉安厅 |
||
4:30 |
预备会议。表决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表决会议议程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
内江国际会议中心五楼汉安厅 |
||
5:00 |
召开党员大会,宣布成立大会临时党委,区委领导讲话。 |
内江国际会议中心五楼汉安厅 |
||
5:30 |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
内江国际会议中心 八楼迎宾厅 |
||
2 月 8 日 |
上 午 |
9:00 |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听取区人民政府区长徐炼英作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财政报告(书面)。 |
内江国际会议中心五楼汉安厅 |
下午 |
3:00 |
各代表团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及选举办法草案。 |
各代表团讨论点 |
|
5:00 |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
内江国际会议中心 八楼迎宾厅 |
||
2 月 9 日 |
上 午 |
9:00 |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选举办法草案。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代金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黄成兵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裴运华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内江国际会议中心五楼汉安厅 |
11:00 |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
内江国际会议中心 八楼迎宾厅 |
||
下午 |
3:00 |
各代表团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酝酿讨论候选人。推选监票人。 |
各代表团讨论点 |
|
3:00 |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会议。 |
内江国际会议中心 八楼迎宾厅 |
||
5:00 |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
内江国际会议中心 八楼迎宾厅 |
||
2 月 10日 |
上午 |
9:00 |
各代表团审议区政府、计划、财政、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六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继续酝酿讨论候选人。 |
各代表团讨论点 |
9:30 |
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 |
内江国际会议中心 八楼迎宾厅 |
||
11:00 |
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
内江国际会议中心 八楼迎宾厅 |
||
下 午 |
3:00 |
各代表团会议。酝酿正式候选人。 |
各代表团讨论点 |
|
3:30 |
监、计票人培训。 |
内江国际会议中心五楼汉安厅 |
||
2 月 11日 |
上午 |
9:00 |
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式)。选举市七届人大代表,表决通过各项决议草案,宣布选举结果。 |
内江国际会议中心五楼汉安厅 |
注:此日程如需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选举内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
(草 案)
2017年2月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结合本次会议选举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另行选举内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人。本次会议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五分之一(即差额2人)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另选内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可以是本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是其他选民。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填写《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登记表》。
大会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印发全体代表,由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人数,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如果所提候选人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人数,进行预选,预选办法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四、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的,提名方为有效。在大会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提名人如果要求撤回提名,应以书面方式报告大会主席团。如果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不愿接受提名,被提名人应在大会主席团通过候选人名单草案前,向联名提名的代表说明,并以书面的方式报告大会主席团,大会主席团应尊重被提名人的意见。
五、大会选举,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才能进行。大会统一印制选票,选票颜色为红色。选票上代表候选人按姓名笔划排列。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本次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场内设秘密写票处。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投赞成票(包括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赞成的在候选人符号栏内划“○”,反对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果另选他人,在另选他人栏内写上被选举人的姓名,在符号栏内划“○”。投反对票的可另选他人,投弃权票的不得另选他人。
代表如果自己填写选票有困难,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写。代写人必须完全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缺席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工整,符号清楚。不按要求填写选票,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按弃权票处理。
七、候选人须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方能当选。
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在本次会议另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如需在本次大会上另行选举,应根据第一次投票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另行选举。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候选人当选,但得票数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
八、选举大会由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荐监票人7人。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提交大会通过,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总监票人、监票人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清点人数、发票、计票等工作。
选举时,由大会秘书处派出工作人员协助计票工作,并指定工作人员对选举的全过程做好记录。
九、选举时,会场设 3个票箱。总监票人、监票人和总计票人、计票人先投票,然后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
十、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由计票人清点实际投票数,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清票结果。经大会执行主席依法宣布选举有效后,再行计票。计票完毕,经总监票人确认有效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和大会执行主席报告计票结果(执行主席和总监票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在记录册上签字),再由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一、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主席团根据法律决定。
十二、本办法经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各代表团划分及第一召集人、召集人建议名单
(草 案)
2017年2月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代表团名称 |
代表人数 |
第一 召集人 |
召集人 |
田家、高梁、平坦、大治、东兴代表团
|
47 |
余 勇 |
李 伟、刘 毅、 张建勋、张 彤
|
永兴、石子、同福、军队、西林代表团 |
47 |
程 利 |
陈文化、曾静秀(女)、 陈光辉(女)
曾静秀(女)、 |
郭北、椑南、永福、太安、新江代表团 |
46 |
杨明远 |
李金平、罗 波、 泽 关(女)、张太平
|
中山、柳桥、双桥、胜利、白合代表团 |
46 |
黎 英(女) |
李永田、林华贵、孙尚军陈克清
|
小河口、富溪、三烈、双才、高桥代表团 |
48 |
黎德强 |
许祖鹏、罗 良、杨明超、 黄 权
|
顺河、新店、苏家、杨家、椑木代表团 |
46 |
黄学章 |
谭顺芬(女)、李世宏、 范秀英(女)郑明全
|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名单
(草案)
2017年2月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主席团成员( 53名,按姓名笔画为序):
丁禄军 |
马万银 |
王永红(女) |
王进国 |
王彦斌 |
王德华 |
邓 友 |
任 春(女) |
向顺芳(女) |
刘 敏(女) |
刘玉文 |
刘洪亮 |
刘淑彬(女) |
刘履秀(女) |
阮洪兵 |
江传东 |
李成良 |
李运书 |
李志伦 |
李泽华 |
杨明远 |
肖坤秀(女) |
何清志 |
余 勇 |
张 萍(女) |
陈明毅(女) |
陈泽清 |
陈思垠 |
林安金 |
欧阳健承 |
罗代金 |
罗世文 |
罗怀明 |
罗晶鑫 |
周世平(女) |
周先贵 |
袁 斌 |
海 斌 |
黄学章 |
黄俊伟 |
黄真桥 |
黄善兵 |
曹 萍(女) |
董 建 |
韩双林 |
程 利 |
曾正威
|
赖宗良 |
熊朝凯 |
樊齐刚 |
黎 英(女) |
黎德强 |
魏学军(女) |
|
|
秘书长:董 建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草 案)
2017年2月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草 案)
2017年2月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
( 2月8日上午 9:00)
黄俊伟 |
罗代金 |
韩双林 |
李运书 |
刘履秀(女) |
董 建 |
林安金 |
向顺芳(女) |
|
|
主持人:罗代金
第二次全体会议
(2月9日上午9:00)
刘履秀(女) |
余 勇 |
程 利 |
杨明远 |
黎 英(女) |
黎德强 |
黄学章 |
周世平(女) |
阮洪兵 |
|
主持人:刘履秀(女)
第三次全体会议
(2月11日上午9:00)
黄俊伟 |
罗代金 |
韩双林 |
李运书 |
刘履秀(女) |
董 建 |
林安金 |
向顺芳(女) |
|
|
主持人:黄俊伟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草 案)
2017年2月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按姓名笔画为序: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
(草 案)
2017年2月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刘履秀(女)
副主任委员:罗晶鑫
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德华 尤其祥 刘 敏 (女)
陈思垠 赖宗良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草 案)
2017年2月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林安金
副主任委员:王进国
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丁禄军 任 春(女) 刘淑彬(女)
曹 萍(女) 熊朝凯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列席人员及邀请人员名单(草案)
(159人)
2017年2月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列席人员(67人)
(一)县级领导干部(5 人)
涂晓宇 区政府副区长(挂职)
陈 敏 区政协副主席
银春林 区政协副主席
彭 涛 区政协副主席
沈可平 原区政协副主席
(二)区法院副院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7人)
刘 启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 刚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 杰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前锋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蒲世龙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薛 峰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向 锋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区委、区政府正科级单位(含挂牌机构)、有关团体主要负责人(55人)
黄仁辉 区防邪办主任
谢 洪 区委党建办主任、组织部副部长
郭启文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王 华 区委群工局(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肖坤良 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陈宗林 区委编办主任
王鹏飞 团区委书记
罗 华 区妇联主席
何玉红 区科协主席
李雪波 区工商联主席
卢宣华 区委政研室主任
李 响 区保密局局长
曾庆华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张述文 区委农工委主任
张杰仕 区社科联主席、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兰自涛 区外宣办主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立英 区老干局局长
陈祥迎 区委台办主任
蔡华军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梁粤平 区侨联主席
刘 懿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黄忠树 区综治办主任
李泳谕 区司法局局长
杨安抱 区水务局局长
邓 安 区食药局局长
林 峰 区安监局局长
刘宏彬 区工商局局长
游 洪 区质监局局长
刘显金 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肖体家 区残联理事长
周玖前 区档案局局长
徐 敏 区机关事务办主任
陈巨硬 区志办主任
朱艳华 区蚕桑局局长
蓝 兵 区粮食局局长
刘 斌 区供销联社主任
王莉丽 区投促局局长
李 毅 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
钟瑜龙 区房管局局长
刘茂春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黄显斌 区中小企业局局长
席兴捷 区治理办主任
陈兴华 区政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王 晶 区老委办主任
刘 瑜 区人民医院院长
柯 峰 区中医院院长
黄 毅 区疾控中心主任
肖 勇 内江人和公司负责人
段瑞明 区范长江纪念馆副馆长(主持工作)
吴 俊 区统筹委副主任(主持工作)
龙俊丞 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 敏 区维稳办副主任
陈 伟 区委办信息综合室副主任
华正春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四海 区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二、邀请人员(92人)
(一)、驻区省十二届、市七届人大代表(19人)
张学成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市七届人大代表
李开明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市七届人大代表
高 波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刘 敏 市七届人大代表
米志刚 市七届人大代表
李 强 市七届人大代表
张 凤 市七届人大代表
陈 亚 市七届人大代表
陈 波 市七届人大代表
孟红梅 市七届人大代表
施朝东 市七届人大代表
说果成京 市七届人大代表
罗 刚 市七届人大代表
唐 铭 市七届人大代表
唐贤文 市七届人大代表
葛群虹 市七届人大代表
释清观 市七届人大代表
谢 奎 市七届人大代表
雷 刚 市七届人大代表
(二)区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2人)
黄显华 区政协秘书长
侯 兵 区政协办公室主任
(三)乡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西南循环产业园区管委会正科级机构主要负责人(4人)
彭才兵 太安乡乡长
邓 伟 东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玉才 西南循环产业园区综合科科长
刘望明 西南循环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科科长、区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四)曾在内江县、东兴区担任过实职的县级领导(37人)
曾庆雄 原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罗才普 原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熊朝富 原内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邓复初 原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邱明贵 原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友福 原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柳万华 原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元富 原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贤恺 原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毅 原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廖厚良 原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骥 原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蒋文江 原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钟定海 原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能友 原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廖镜林 原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金碧霞 原内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谢 良 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汉良 原内江县政协副主席
李代权 原内江县政协副主席
刘正喜 原区二届政协主席
林传璋 原区二届政协副主席
张世渠 原区二届政协副主席
熊太忠 原区二届政协副主席
张应震 原区三届政协主席
殷艾筠 原区三届政协副主席
李建章 原区三届政协副主席
匡世新 原区三届政协副主席
荣道富 原区四届、五届政协主席
罗载友 原区四届政协副主席
文森昌 原区五届政协副主席
蒋 泽 原区六届政协副主席
张鑫甫 原区政协副县级干部
黎云成 原区委常委、武装部部长
陈昌荣 原区武装部政委
陆世国 原区委常委、武装部政委
刘卫国 原区武装部部长
(五)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0人)
丁德富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邓永明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叶东升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苏 瑛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张秀英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陈玉敏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罗阳初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周素先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袁少辉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傅常福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六)没有区人大代表的驻区县团级单位和市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20人)
杨学富 内江三中校长
陈建新 东兴区进修校校长
高清利 西林中学校长
孙荣虎 内江十中校长
郭启元 内江十二中校长
莫俊刚 内江十三中校长
隆 荣 内江十四中校长
付 涌 内江五职中副校长(主持工作)
曹俊义 内江六职中校长
宋维丽 区国税局局长
李 刚 规划分局副局长
徐永刚 区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李 海 区气象局局长
何 伟 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大队长
康 兵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孙明刚 建行东兴支行行长
刘秀远 区信用联社主任
汪 霞 人保东兴区支公司经理
顾 凡 区邮政分公司总经理
张文澜 区烟草专卖局局长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草 案)
2017年2月4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 22 名)
关于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草 案)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林安金
2017年2月4日在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出席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代表276名。大会闭会后,于2016年12月20日依法补选了欧阳健承、李万勇、黄国华、林海亮、余梦、李曌等6名代表。刘勇军(经科局)、邱千富两名代表依照《代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研究,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因此,出席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代表人数为280名。
特此报告。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