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8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代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今年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通过了相关决议、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履秀、董建、林安金,委员丁禄军、 马万银、王永红、王进国、王彦斌、王德华、邓 友、任 春、刘 敏、刘玉文、刘淑彬、江传东、李成良、李泽华、肖坤秀、陈思垠、罗世文、罗怀明、罗晶鑫、周先贵、袁 斌、海 斌、黄善兵、曹 萍、曾正威、赖宗良、熊朝凯、魏学军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顺芳,委员张 萍、樊齐刚因事请假。区政府副区长封武,区法院院长黄成兵,区检察院检察长裴运华,区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科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政协副主席陈敏参加。
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内江市东兴区2015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6年9月28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内江市东兴区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内江市东兴区2015年区级财政决算。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的
决 定
(2016年9月28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经主任会议提名,决定由以下同志组成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安金
副主任委员:王进国
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永红(女) 刘玉文 李成良 曹 萍(女)
熊朝凯
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任职名单
(2016年9月28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院长黄成兵的提请,任命:
陈 剑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对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统计表
测评意见 工作报告名称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弃权 |
区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区财政局) |
27 |
3 |
0 |
0 |
区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审计局) |
26 |
4 |
0 |
0 |
区人民法院关于今年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 |
28 |
2 |
0 |
0 |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