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泽清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决算草案研究情况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调查报告、关于区人民法院2024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有关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决议和《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大有、刘敏、王俊英,委员王彦斌、冯立国、兰荣伟、任春、向本友、刘敏(组织部)、刘玉文、刘淑彬、刘永生、刘懿、关娜娜、李扬、李明炎、李泽华、赵明、肖勇、邱金光、张兵、罗华、罗鸿、郑常伟、钟家英、胡毅、黄浩林、曾庆华、谢元忠、黎皓、黎德强出席会议。常委会副主任郑明全,委员成大海、李永田因事因病请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高喜梅,区人民法院院长苏维,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启文,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翼,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主任、杨家镇、富溪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