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大有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泽清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内江市东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关于召开内江市东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批准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草案)、关于2023年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东兴经开区管委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初审意见、关于2023年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2023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有关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有关决议决定。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明全、刘敏,委员王彦斌、冯立国、兰荣伟、成大海、任春、向本友、刘玉文、刘永生、刘淑彬、刘懿、关娜娜、李永田、李扬、李明炎、李泽华、肖勇、邱金光、罗华、罗鸿、郑常伟、胡毅、钟家英、黄浩林、曾庆华、谢元忠、黎皓、黎德强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委员卢宣华、李燕霞、张兵因事因病请假。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俊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谢庆诗,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苏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凌德宪,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赖玲,区政府办、区审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东兴经开区管委会、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区财政局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主任,椑木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1名公民旁听本次常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