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3月10日内江市东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的提请,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免去:
李燕霞的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职务。
根据区政府区长余梅的提请,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
李 伟的区发展改革局局长职务;
杨忠华的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根据区法院院长熊卫纲的提请,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免去:
毛战英的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黄川江的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 剑的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根据区检察院检察长凌德宪的提请,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免去:
陈星吉的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郭晓芸的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