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9日内江市东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内江市东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受内江市东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扣建设“城市经济新引擎、绿色低碳宜居地”的定位,围绕区委发展壮大“中国天冬之乡”品牌,建设“五区四地”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奋力谱写东兴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为加快建设经济兴盛、城市文明、乡村秀美、人民幸福的新东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