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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江市东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03-13 16:17:36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内江市东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

决议

 

2021年3月13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编制的《内江市东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认为,《内江市东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贯彻了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科学,指导思想明确,远景目标可期,空间布局合理,重点任务突出,符合东兴实际,是我区今后一段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指南。

会议同意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编制的《内江市东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内江市东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引领,全力实施“五区四地”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川渝毗邻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区,加快建设全省经济强区、内江全域开放门户和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开启东兴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