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3月13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张静主任受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抓好区委七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落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为奋力开启东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