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选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补选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
决 定
(2020年10月30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在内江市东兴区椑木镇相关选区补选一名区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为2020年11月13日。
为加强对补选工作的领导,设立内江市东兴区选举委员会,由以下七名同志组成:
主 任:罗代金
副主任:李运书 徐松
委 员(以姓名笔画为序):
王进国 卢宣华 刘玉文 陈思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