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四十八次会议
2020年7月29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代金主持会议。
会前,区司法局局长李泳谕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讲解。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情况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工作报告、区统计局工作报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报告、区交通运输局工作报告、区信访局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内江市东兴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书面),表决通过了上述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安金、向顺芳,委员丁禄军、马万银、王进国、王彦斌、王德华、任春、刘敏、刘玉文、刘淑彬、李永田、李成良、张萍、陈思垠、罗世文、罗怀明、罗晶鑫、周先贵、袁斌、黄善兵、曾正威、赖宗良、熊朝凯、樊齐刚、黎英、魏学军出席会议,常委会副主任银春林、徐松,委员邓友、卢宣华、肖坤秀、李泽华、曹萍因事因病请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封武,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启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凌德宪,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信访局负责人,富溪镇人大主席,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科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2020年7月29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对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徐 松
副主任委员:王进国
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卢宣华 刘玉文 李成良 陈思垠
曹 萍(女)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0年7月29日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会
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院长熊卫纲的提请,任命:
刘 皓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友良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高梁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刘友良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白合人民法庭庭长职务。